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采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总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成绩依据的科目中,以实行等级制科目的等级作为入围条件,再按照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1、实行等级制的六科的等级入围要求为:至少3个B等(含B等)。
2、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67分
1、实行等级制的六科的等级入围要求为:至少5个C等(含C等)。
2、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在达到规定的最低控制线500分的基础上,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的70%+文化成绩的30%。
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地毕业生申请升入我校的,须持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到芷江一中教务处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测试,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方可录取。
芷江一中
2018年7月10日